招标编号: HNZB2018-05-2110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温排水阶段方案海洋环境影响专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业主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温排水阶段方案海洋环境影响专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荣成市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
2.2 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 标段划分及工作范围:
本次温排水阶段方案海洋环境影响专题项目范围为:
1.通过数值模拟研究,掌握阶段方案下温排水的分布形态及扩散规律、放射性流出物的分布形态及弥散规律,为高温堆建设和环保评价提供充分可靠的科学依据,确保核电厂安全、经济运行。
2.分析计算温排水及放射性流出物的温度场、浓度场,给出稀释扩散及弥散规律和范围,预测温排水及放射性流出物对环境的影响。
3.与已完成的《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对比,分析、评价阶段方案下温排水及放射性流出物对海洋环境影响及利益相关者的变化,并给出合理建议。
4.负责承办专题两纲、成果报告评审工作。
5.配合招标人进行与海洋局的沟通,提供阶段用海申请相关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3.2投标人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拥有温排水数模业绩和海洋环评业绩。
3.3投标人具有良好业绩,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3.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投标人无合同纠纷或涉及的合同纠纷、诉讼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0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5月30日9:00起至2018年6月6日17:00止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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