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渭南热电联产(2×350MW)机组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规模: 华能渭南热电联产(2×350MW)机组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18年华能渭南热电静态交流不停电电源装置(UPS)采购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2018年华能渭南热电静态交流不停电电源装置(UPS)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代理商投标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申请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机组至少4个项目静态交流不停电电源装置的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要求;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4.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5月30日09时00分到2018年06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5月30日9时00分到2018年6月6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