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0630_673413558268313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序号 |
采购设备 |
使用工程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1 |
起重机设备 |
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800 |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2、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本项目的用户需求书。
2.2.3、交货
2.2.4、交货期:合同设备的到货期?安装期及调试期应满足招标人整体工程建设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系统交付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具体以项目公司提供的到货计划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集团公司、或制造商的全资子公司)。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桥式起重机B级或以上)和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桥式起重机B级或以上)。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至今完成的双梁电动起重机(重量25吨或以上)产品供货业绩,同时具有6台以上(起重量12.5吨或以上)垃圾吊供货业绩。需提供①采购合同(至少包括项目规模、合同签署页等)、②交货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业绩评审指标。以上业绩可以是制造商的业绩,也可以是制造商的集团公司、制造商的全资子公司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其他要求: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至2020年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