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宁夏灵武发电 2020-2021年固废物运输(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0703_11117186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20/17-QT-7201 |
2020-2021年固废物运输项目 |
招标期限1年,自2020年-202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期内(湿排灰、炉渣、脱硫石膏)预计运输约150万吨。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1500 |
备注: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时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待华电招标 审核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自2018年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0-2021年固废物运输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具有累计总量10万吨及以上道路运输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或结算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3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安全质量要求:开标日前1年内不得存在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环保事件;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能反映处置量或运输量的合同复印件或结算单。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03 16:50到2020-07-09 。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03 16:50到2020-07-09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