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乐水小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0723_103158396
开标时间:2020-08-1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乐山市沙湾区乐水小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沙湾区乐水小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招标范围:承包本合同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4计划工期:24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设计方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1
3.1.1.2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2 勘察方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1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3.2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3施工方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1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3.2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基本信息录入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市政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