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〇四
库存不合格氟化氢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开标日期:2018年05月10日下午14:30
招标编号:GZ180464-ZHSSYX
1.受业主委托,就下列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书: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结果验收时间 |
|
中核四〇四 库存不合格氟化氢处置项目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2018年6月30日前 |
2.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a、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自行负责运输货物的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承运,需提供承运协议及承运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d、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e、投标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即日起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在 嘉峪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1000元整,发售期为5个工作日,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但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免费注册后报名,报名审核合格后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注册、报名,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g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