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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实验学校文体活动中心(食堂)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新乐市实验学校的委托,对新乐市实验学校文体活动中心(食堂)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招标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nbsp; 工程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新乐市实验学校的委托,对新乐市实验学校文体活动中心(食堂)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招标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乐市实验学校文体活动中心(食堂)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新乐市礼堂北街东侧,和平路以北(新乐市实验学校院内);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为止。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开标时提供)
3.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25日9:00 时,地点为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hebg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乐市实验学校
联 系 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311-88592106

招标代理: 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霍张依  18903398764
联系电话:0311-86218680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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