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7〕第0508号 |
| 开标时间:2017-07-17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师范大学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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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街整修工程(监理)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223310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街整修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6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5.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4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按施工控制价2233104元计算,监理费为3.7583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4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从业限制期限内;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1.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售后不退。 5、投保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佰圆整(¥600元)。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7.3逾期或未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117 电话:0591-22867575; 联系人: 马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4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6390109,传真:0591-83828909; 联系人:小叶。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汇到: 帐户名称: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帐 号:1171 3010 0100 2058 39 监督部门: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电话:0591-228675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