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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南小河水域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清淤(原位)整治工程(第1、2、3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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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沈阳市沈北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为 沈北新区南小河水域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 1、项目名称 | 沈北新区南小河水域综合治理工程 | ||||
| 2、招标单位 |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 ||||
| 3、建设地点 | 沈北新区 | ||||
| 4、工程规模 | 河道清淤(原位)整治工程及土方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 ||||
| 5、总投资 | 18739.17万元 |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 ||||
| 7、标段划分 | 河道清淤(原位)整治工程第1标段施工,河道清淤(原位)整治工程第2标段施工,河道清淤(原位)整治工程第3标段施工 | ||||
| 8、招标内容 | 施工 |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 10、计划工期 | 2017年08月21日-2020年12月31日 |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 12、合同估算价 | 1800万元 | ||||
| 13、投标保证金 | 12.60万元 |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企业资质要求 |
1、河道清淤(原位)整治工程第3标段施工标段、河道清淤(原位)整治工程第1标段施工标段、河道清淤(原位)整治工程第2标段施工标段要求如下:第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第2标段、第3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河道清淤(原位)整治工程第3标段施工标段、河道清淤(原位)整治工程第1标段施工标段、河道清淤(原位)整治工程第2标段施工标段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同时具有原位治理药剂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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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 3、其他要求 |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7-28 上午:08:30--11:00下午13:00--16:00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8-04 上午:08:30--11:00下午13:00--16:00 |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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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7-07-28 上午:08:30--11:00下午13:00--16:00 |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7-08-04 上午:08:30--11:00下午13:00--16:00 |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
| 5、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 |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8-17 09:00:00 | ||||
| 2、开标地点 | 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蒲河新城管委会西侧) | ||||
| 五、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公章) |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 ||||
| 地址 | 沈阳市沈北新区 | 邮编 | |||
| 联系人 | 林萍 | 电话 | 024-89625822 |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 ||||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邮编 | 110005 | ||
| 开户行 |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 电话 | 024-23391961 | ||
| 账号 | 06135601040003330 | 联系人 | 佟泽洋 | ||
| 传真电话 | 024-23398678 | ||||
| 备注 | 合同估算价:其中:第1标段:400万元;第2标段800万元;第3标段:600万元投标保证金:其中:第1标段:4.1万元;第2标段:4.2万元;第3标段:4.3万元兼投兼中,最多中2个标段。为自中标日起至2020年底,共包含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见效期,即在2017年9月30日前治理达到国家住建部、环保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的不黑不臭标准;第二阶段巩固期,即在2017年9月30日至2019年底,在截污工程完成的前提下,水体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V类水标准及以上标准(不含总氮),氧化还原电位应大于50mv及透明度应大于25cm;第三阶段质保期,即在2019年底至2020年底,水体主要指标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V类水以上,地表五类水(不含总氮)以上,氧化还原电位应大于50mv及透明度应大于25cm。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1、整治后水质达到国家住建部、环保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及以上标准(不含总氮),氧化还原电位应大于50mv及透明度应大于25cm。2、底泥中应达到绿化用土相关标准要求, 满足《绿化种植土壤》CJ340-2011中理化指标及安全指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