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新疆额河酒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由十师(建筑)【2017】1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经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额河酒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改建酿造车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址:一八三团新疆额河酒业有限公司院内;
2.3建设规模:(1)改建酿造车间窖池2000平方米;
(2)管网改造:供水管网De80、DN50,供热管网DN80~DN129;
2.4工程计划投资额约:400万元;
2.5工期: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十师北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的获取修改成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3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不接受未在网上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楼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
地址:一八三团新疆额河酒业有限公司院内
联系人:全理鹏 电话:0906-368611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
地址:北屯博望东街购物公园一栋五楼
联系人:王国玲 电话:0906-751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