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阿尔山市温泉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经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阿发改字[2015]265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本次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阿尔山市温泉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
(2)投资金额:约495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内容:新建小区污水管网3千米
(5)建设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能有效地履行合同并满足投标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的单位。
(2)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原件(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彩色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加盖单位公章即可,也视为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10日至 2017年08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项目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建造师),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B类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及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格证书原件、安全员安全考核资格证C类证书原件(若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员证书,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自行设计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格(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座机及手机联系方式),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4室01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携带U盘一个。
(2)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如对此招标公告有疑义,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
(5)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以现金付款,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1号上午9:00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五 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xh.com.cn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尔山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 址:阿尔山市
电 话:18204817450
联系人:张君栋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共建巷23号
电 话:0482-8233899 18447379333
联 系 人:朴盛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