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乐安县招携镇午田村等3个乡镇5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乐安县山砀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安县山砀镇杏坊村、田下村
2.2招标规模:杏坊片132.98万元、田下片102.21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3月14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二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 (抚州市本级)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施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由建造师担任)、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建造师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6.4 本项目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6.5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以及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审材料原件。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1∕3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锁时,或由于电子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将在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注:(每个标段必须单独分开打保证金并注明标段名称,否则按无效处理)。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本次招标共 2个标段,施工标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标任意2个标段投标,但一家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控制价大的标段),开、评标时根据招标控制价由大到小标段顺序开启,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进入本批次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 B 值计算。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安县山砀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乐安县山砀镇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159795952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西雅图国际会馆1#22楼
联 系人:黄小姐
电 话:18322976377
监督单位:乐安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0794-6599740
情况表
标段号 标段项目名称 招标金额(约万元) 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01 乐安县招携镇午田村等3个乡镇5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一标段杏坊片 132.98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山砀镇杏坊村
02 乐安县招携镇午田村等3个乡镇5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二标段田下片 102.21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山砀镇田下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