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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颍上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颍上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监理已经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本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

招标公告

颍上 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颍上 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监理 已经批准建设, 现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 委托本公司 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 颍上 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监理

1.2 项目编号: YSZGY-GC2017 776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审批(201 5 282

1.5 项目授权主体: 颍上县城乡规划局

1.6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颍上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 颍上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计划分期实施,其中2015年至2020年作为水厂建设的近期规划年度,2021年至2030年作为水厂建设的无期规划年度,远期规模18万m?/d,近期实施10万m?/d。项目淮河取水泵站选址位于淮河润城镇段北副坝润河集站上游280m处,按远期规模一次性征地10亩。项目厂区选址位于颍上县城西南部,颍城路西侧,李家霸排涝站南侧,按远期规模一次性征地123.34,分期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27180万元,中标人与政府授权出资机构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合作为三十(3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二(2)年。

工程设计日供水能力10万吨;铺设输水管线DN1200球墨铸铁管18千米、配水管道DN200-DN1020球墨铸铁管40.8千米。

2.3 项目投资规模: 2718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颍上 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监理

2. 5 标段划分 : 1 个标段

2.6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2.7监理周期: 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保修期满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或综合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 近三年 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编制未办理社保 , 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须提 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在有效期内,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3.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7年 8 15 日起可在颍上县招投标网 http://www.ysxztb.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9 6 15 时00 分,地点为安徽省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17 9 6 15 时00 分前。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ahtba.org.cn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jyzx.fy.gov.cn

颍上县政务信息网 http:// www.ahys.gov.cn

颍上县招投标网 http://www.ysxztb.com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颍上县 自来水公司 代理机构: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 先生 人: 李工

0558-4427366 电 话: 18055877778

邮 箱: 3471715648 @qq.com

8. 特别提

8 . 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 3 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 5 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颍上县范围内投标。

8.6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反通用合同条款16.2.1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颍上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8.7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017 8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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