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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柏乡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柏乡县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柏乡县发展改革局以柏发改审字【2017】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柏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估算项目总投资12848万元,建设资金来自
柏乡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柏乡县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柏乡县发展改革局以柏发改审字【2017】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柏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估算项目总投资12848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柏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柏乡县境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柏乡县中兴路西延工程、柏乡县南阳园区创业大街道路工程、柏乡县南阳园区宝石北路道路工程、柏乡县午河北岸硬化、绿化工程、柏乡县县城区雨、污水分流工程。
2.3计划工期:勘察周期20天,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2018年12月底竣工。
2.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①工程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道路、排水)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主办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不含联合体主办人)。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前1家投标人报名。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回执(盖投标人公章,由施工单位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
(3)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存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核查,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证书(加盖公章存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核查,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方式投标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柏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柏乡县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
电 话:  13292126555  电 话:  0311-85850295,15383999673
联系人:  郭辉  联系人:  杜海娜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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