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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梅县区水车镇白沙村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已由梅县区发改审[2017]62号文件批复,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所在地为水车镇白沙村,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滨湖印象景观大道沿途照明工程和道路工程;新建沿湖道路建设和照明配套设施建设;道路、原木栈道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活动广场基础及景观建设,配套设施建设;道路绿化、山体绿化、河道绿化;村容村貌修缮、旅游中心、公厕及标识系统等建设。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工程地点:梅县区水车镇白沙村。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须为本单位。 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企业和企业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3.2.1信誉要求:(1)自2016年5月1日至本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2)处罚期限不在2016年5月1日至本报名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3投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五天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招标人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证明书》,踏勘证明须由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须核查原件)亲自前往项目建设地点开具。 3.2.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曾成功地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时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月日时分~时分(若遇特殊原因须变更,将按招标文件或最新补充公告为准),提交到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下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可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督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mzggzy.com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人民政府(盖章)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民路水车镇 联系人:饶先生 电话:0753—2458333 招标代理: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东二路淘宝创业园一楼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53-2562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