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二期扩建两台F级(400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委托咨询。
1.2 招标编号:DL-张燃-2017-013
1.3 工程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东莱街道
1.4 招标范围:
1.4.1 工程概述: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二期拟扩建两台F级(400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厂址地处张家港市杨舍镇东北部,位于二干河以东、东电路以西已关停拆除的2×137.5MW燃煤发电机组场地内。建设项目工程动态投资约27.55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9年3月30日。目前该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主设备、设计、监理等招标。
1.4.2 招标范围:
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
(1)建设项目前期跟踪审计。主要包括:项目开工准备跟踪审计;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到位情况跟踪审计;招投标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2)施工阶段跟踪审计。主要包括:合同管理跟踪审计;工程量清单跟踪审计(如果有);工程监理管理跟踪审计;工程结算书跟踪审计;工程进度款拨付跟踪审计;材料、设备跟踪审计;设计变更及洽商跟踪审计;隐蔽工程跟踪审计;基建财务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3)工程竣工结(决)算跟踪审计。主要包括:工程竣工结(决)算报表审计;工程竣工财务结算审计,包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审计、工程成本支出审计;尾工工程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基建财务基础工作,提供相关财务及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指导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并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5)基本要求:中介机构必须组建专门工作小组,需要1人长期驻守建设地点,其他人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驻守全过程跟踪指导监督,实时控制工程造价,决算审计时间应在收到工程竣工决算报告45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跟踪审计除分阶段结算、决算审计外,平时现场审计服务按需求与进度节点、定期相结合,本次投标暂按每月≥2次,2人/次计算,中标后在合同中明确。
1.5 工期要求: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决算审计。
1.6 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确保整个工程项目通过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审计。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方应提供以下的有效证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和审计执业资格,拥有20人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也可以是同一控制下的紧密关联关系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相关的管理体系认证。
(3)投入本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或造价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上述执业资格;具有参加火电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业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4-2016年)2个及以上同等规模火电机组工程良好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
2.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5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方式
3.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08 月 23 日至2017年 08 月 30 日(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晓云
联系电话:0512-58196851 13806220612
传 真:0512-58196852
邮 箱:jxy@huaxingdl.com.cn
附表一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招标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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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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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招标编号 |
DL-张燃-2017-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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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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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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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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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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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常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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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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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邮购纸版及邮购地址 |
否(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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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发票抬头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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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单位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所用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账号 |
开户银行: 账 号:
(根据此银行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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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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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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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审核通过后,电汇标书款时必须注明“购买单位”及“(招标编号)标书款”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单位(公章):
日 期:2017年 月 日
附表二: 资格审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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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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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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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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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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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理和执行本项目所配备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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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同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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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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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表请投标人按招标招标文件资格标准要求的业绩认真填写(必须附相关合同证明材料的PDF版扫描件),如本表提供的业绩不满足要求会导致其无法购买标书。
2、合同证明材料需附主要内容页(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等),无相关合同证明或材料不全,在审核时将不予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