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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勘察设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内交法﹝2017﹞890号文通过行业审查,依据《内蒙古自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内交法﹝2017﹞890号文通过行业审查,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内政发〔2017〕82号文,本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社会投资,招标人为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起点位于达来呼布镇西南侧G7达来呼布连接线一级公路与现国道213线二级公路接点处,终点位于东风航天城西南侧,主线全长约143公里,另设黑城连接线长约12公里。拟建收费站二处、养护工区一处、服务区一处、超限检测站一处。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km/h,其中K0-K9+500段路基宽度为26.0m整体式路基、K9+500-K143段2ⅹ13.0m分离式路基;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12.0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2.2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勘察设计为120工作日,施工图勘察设计为180工作日。

2.3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标段长度

工程内容

KCSJ

主线143公里,连接线12公里

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机电、供配电等)、房建工程等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地形图测绘、初步和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标段编号

资质及业绩要求

KCSJ

  1、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房建工程需具有建筑行业(含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可以专业分包;房建工程地基勘察需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可以专业分包;加油站工程设计需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成品油储运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可以专业分包)

  2、近 5 年(2012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2 项且每项里程在 50 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其中至少一项业绩须同时含有土建工程和交通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文件,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lsggzyjy.cn)”通过CA数字证书进入“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0483-6103037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83-8345573、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0483-6109669 8339669、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471-8942366。

5.3、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可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5.4、投标人自网上报名日起,应随时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网上报名成功后,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保证及缴纳通知”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

6.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踏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至开标现场。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纸质版正本一致的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包括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分别上传至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委托代理人,并在企业信息中完善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标准一寸照片等),选择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一致;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后须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完成确认投标。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与“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的委托代理人一致)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即身份证审验设备读取身份信息),开标现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不满足7.3款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要求录入“投标函信息录入”的,视为无效投标。

8、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7(32、64位);浏览器建议使用IE8或IE9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

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lsggzyjy.cn)。

额济纳旗门户网(www.ejnq.gov.cn)。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二楼

电  话:0483-6525589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7800601627

11、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监督电话:0483-8771681

邮    编:750306

监督机构:额济纳旗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监督电话:0483-6524980

邮    编:750306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勘察设计

工程编号

AM-2017-JS-207

报名开始时间

2017-12-25 08:3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7-12-29 18:00:00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7-12-25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17-12-29 18:0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18-01-06 18:0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18-01-01 18: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01-12 17:00:00

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18-01-16 09:30:00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开始时间

2018-01-16 08:30:00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截止时间

2018-01-16 09:30:00

开标时间

2018-01-16 09:30:00

开标地点

2号开标室

评标地点

2号评标室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独立法人

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资质等级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房建工程地基勘察需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可以专业分包);加油站工程设计需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成品油储运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可以专业分包)。

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满足“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时提供原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业绩要求

KCSJ

近 5 年(201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2 项且每项里程在 50 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其中至少有一项业绩须同时含有土建工程和交通工程)。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满足“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  员

数量

资历要求

KCSJ

项目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

10 年)一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201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条里程在 50 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或作为其他分项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条里程在 5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 年)一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201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条里程在 50 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或作为其他分项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条里程在 50 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勘察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含8年)一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201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作为勘察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条里程在 50 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或作为其他分项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条里程在 50 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设计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含8年)一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201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条里程在 50 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或作为其他分项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条里程在 50 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满足“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KCSJ

1、投标人近5年(201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因勘察设计质量等问题,受到省部级交通、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2、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近十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后附满足“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 2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3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负责人,且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与交易平台“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填写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填写的完成期限与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一致,且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5

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分

c.投标人的信誉                                        5 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d.对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分

e.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20分

f.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7 分

g.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7 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6 分

2.7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填写了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在“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填写的报价一致;

(5)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

2.9

第二信封

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10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分

i. 投标价                                                 10分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最多不超过3名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 号

评审因素及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及分值

评分标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分)

 

类似勘察设计项目业绩(15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能力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15分。

 

 

c

 投标人的信誉(5 分)

投标人在过去 5 年(2012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因勘察设计质量等问题,受到省部级交通、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d

 

对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5分)

对的理解

(5 分)

根据对本项目的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等阐述情况,得 3~5 分。

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根据本项目设计理念与思路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情况,得6~10分。

 

 

e

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20分)

根据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技术建议等情况,得12~20分。

 

f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7 分)

根据对本项目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情况,得 4.2~7 分。

 

g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7 分)

根据对本项目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情况,得 4.2~7 分。

 

h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6 分)

根据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合理情况,得 3.6~6 分

j

投标价

(10分)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投标函信息录入”中的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注:各评审因素(投标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评分满分值的60%,且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澄清或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和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或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在对报价清单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清单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清单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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