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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一代液晶显示器及新材料园区储备用地(A5、A6、A7、A8地块)及埔心村整村拆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示(20日历天),期间为自2017年8月 29日至2017年9月17 日。
1.编号:GZSCZ20170526-C99
2.名称:新一代液晶显示器及新材料园区储备用地(A5、A6、A7、A8地块)及埔心村整村拆迁服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招标品目编号:C99(其他服务类)
5.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单位需求”部分。
6.投标报价范围:投标人根据服务范围及招标单位提供的收费标准表自行考虑报价,按实结算。
7.服务单位报名资格:
8.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服务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服务单位资格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房屋拆迁服务类或拆除等同类内容);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并需附上工商管理网站打印的详细经营范围网页,如因打印不清晰或未能体现报名资格条件重要内容的,后果自负;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11.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2.符合资格的服务单位应当在2017年8月29日起至2017年9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13.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02:00至02:30。
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
15.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9月18日02:30。
16.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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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人: |
刘工 |
采购人联 人: |
黄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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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560369247 |
电话: |
020-82980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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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87578511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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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 |
联 系地 址: |
广州永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摇田河大街79号永和大楼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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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10635 |
邮编: |
5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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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保证金户): |
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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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800245366208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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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