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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壶口镇人民政府南村坡公共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县壶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吉县壶口镇人民政府南村坡公共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JCZB-2017-161二、采购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县壶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吉县壶口镇人民政府南村坡公共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CZB-2017-161

二、采购人:吉县壶口镇人民政府南

三、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吉县壶口镇人民政府南村坡公共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

五、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预算价:600555.38元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本工程工期要求在2017年10月20日前完工。

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

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3)法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组织机构代码证;7)税务登记证;8)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10)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1)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12)提供报名供应商人民检察-院针对此项目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13)前一季度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前一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壹套留存(并胶装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期内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开标时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

八、招标文件报名和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发售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北京时间8:30-11:30,15: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县政府采购中心(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8室)

3、保证金及招标文件售价:

保证金:预算金额的2%(购买招标文件时)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200元人民币/份(现金),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担保金。

(1)未按时到达现场参加招标会议;

(2)在招标文件有效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撤回报价文件;

(3)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和提交履约担保;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招标会议无法进行。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兹定于2017年9月20日下午16:00在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组织公开招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人: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228室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357-7926835

采购人名称:吉县壶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县壶口镇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357-7986298

发布单位: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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