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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横琴至珠海机场段
站前工程(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1700U04N3265
1.招标条件
1.1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横琴至珠海机场段(简称“城际铁路”)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257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3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50%,由广东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市各承担50%,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
1.2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海大桥共建段委托代建有关事项的函》(珠府函〔2016〕293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2570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公铁合建并行段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粤交基函〔2017〕1513号)及《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公铁合建并行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珠交复〔2017〕31号),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横琴至珠海机场段金海特大桥合建的高速公路金海大桥(简称“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由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由珠海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招标方式另行确定。项目资本金为公路投资的32.24%,由珠海市自筹解决。
上述项目(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横琴至珠海机场段站前工程(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1)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起于横琴长隆拱横段终点,向西北穿越大横琴山至北侧,设井湾站,跨越环岛西路后与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工程合建公铁金海大桥,跨磨刀门水道,在鹤州南围垦区设鹤州南站,再跨白藤河水道后,沿机场路东南侧在机场路与X590交叉处设三灶东高架站,再以地下敷设方式向西至本线终点珠海机场站。横琴至机场段线路长度22.8km,正线桥梁共3座11.88km,隧道共4座10.071km,全线正线桥隧比96.28%。沿线设车站4座,分别为井湾、鹤洲南站、三灶东、珠海机场站,其中井湾、鹤洲南站、三灶东为高架站,珠海机场为地下站。
(2)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在左幅下穿城际铁路后,左右幅一直与城际铁路工程金海特大桥并行,直至跨过白藤河后分离。为加快金海公铁大桥的建设,避免金海公路大桥和铁路特大桥的交叉施工、施工工序制约、临建设施重复投资等问题,金海公路大桥的左幅44~182号墩(ZK9+236.075~ZK16+291.375)、路线长7.055km,右幅34~174号墩(YK8+911.365~YK16+010.165),路线长7.099km及B匝道桥第1、2联(长约198米)范围内的公路大桥与金海铁路特大桥须共同设计,同步建设,委托招标人一并建设管理。
(3)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6.93亿元,其中:城际铁路部分约71.40亿元,金海公路大桥代建部分约25.53亿元。
2.2主要技术标准:
2.2.1
城际铁路
(1)铁路等级:城际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速度目标:160km/h
(4)最小曲线半径:1600m
(5)限制坡度:30‰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动车组
(8)到发线有效长度:400m
(9)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10)列控方式:C2+ATO功能的自动控制
2.2.2金海公路大桥代建部分
(1)公路等级:高速公路。
(2)设计速度:100km/h;
(3)桥面宽度:2×16.25m(左右分幅)
(4)桥梁设计汽车荷载:公路I级
(5)车道数:双向六车道
2.3 计划工期
总工期60个月。
2.4 招标范围
2.4.1城际铁路
横琴长隆末端DK17+000至珠海机场站末端DK39+800,线路长度22.80km范围内的迁改工程、路基、桥梁、隧道、鹤州南站雨棚、轨道、大型临时设施及光屏障、桥墩防撞设施、助航设施、防洪等工程。
2.4.2金海公路大桥代建部分
金海公路大桥的左幅44~182号墩(ZK9+236.075~ZK16+291.375)、路线长7.055km,右幅34~174号墩(YK8+911.365~YK16+010.165),路线长7.099km及B匝道桥第1、2联(长约198米)等桥梁工程,不含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等工程。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HJZQ-1标和HJZQ-2标。
HJZQ-1标:
城际铁路:起点DK17+000横琴长隆站末端,终至DK28+599.86金海特大桥82号桥墩(含),管段线路长11.600正线公里,包括管段内的迁改工程、横琴隧道、上牛角水库大桥、上牛角隧道、路基、井湾隧道、金海桥井湾段至鹤州南站(含)、鹤州南站雨棚、无砟道床、大型临时设施及光屏障、桥墩防撞设施、助航设施、防洪等工程,及DK17+000至DK39+800全线铺轨工程;不含金海特大桥42号墩(DK27+349.9)至82号墩(DK28+599.86)之间的简支梁预制架设工程。
金海公路大桥代建部分:左幅44号墩 ZK9+236.075~118号墩(含)ZK13+427.875的桥梁工程(不含78号墩ZK12+175.375~118号墩ZK13+427.875之间的简支梁预制架设)、右幅34号墩YK8+911.365~114号墩(含)YK13+290.165的桥梁工程(不含74号墩YK12+037.665~114号墩YK13+290.165之间的简支梁预制架设);不含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等工程。
HJZQ-2标:
城际铁路:起点金海特大桥82号桥墩(不含)DK28+599.86,终至DK39+800,管段线路长11.200正线公里,包括管段内的迁改工程、金海特大桥82#墩(不含)至桥尾的桥梁(不含244#(不含)~246#(不含)区间梁部(不含桥面系)和下部结构)、路基、三灶隧道、无砟道床、大型临时设施及光屏障、桥墩防撞设施、助航设施、防洪等工程,及金海特大桥42号墩DK27+349.9至82号墩DK28+599.86之间的简支梁预制架设工程。
金海公路大桥代建部分:左幅118号墩(不含)ZK13+427.875~182号墩ZK16+291.375、右幅114号墩(不含)YK13+290.165~174号墩YK16+010.165桥梁工程及B匝道桥第1、2联(长约198米),左幅78号墩ZK12+175.375~118号墩ZK13+427.875之间的简支梁预制架设工程,右幅74号墩YK12+037.665~114号墩(含)YK13+290.165之间的简支梁预制架设;不含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1.1 基本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铁路或市政公用或公路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不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投标人,还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均应具备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如联合体牵头人不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可以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4家。
3.1.3财务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500亿元;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2亿元/标段。
3.1.4业绩要求:
HJZQ-1标:
2012年9月~ 2017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投标人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以下类似业绩:铁路客运专线或城际轨道交通站前工程施工不少于2项;斜拉桥工程施工不少于1座;高速公路特大桥土建工程施工不少于1项。
HJZQ-2标:
2012年9月~
2017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投标人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以下类似业绩:铁路客运专线或城际轨道交通站前工程施工不少于2项;采用盾构设备施工的铁路或城际轨道交通或城市轨道交通隧道不少于1座;高速公路特大桥土建工程施工不少于1项。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2014年9月~ 2017 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投标人在 2014年9月~ 2017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2016年9月~ 2017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内不曾在招标人(铁路局或铁路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5)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除满足上述3.1.2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承揽施工范围,各成员承揽施工任务不得超出本身资质范围,且具有与拟承揽的施工任务相同或类似的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满足3.1.5的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1 日至 9 月 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 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报名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申请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按标段分别提供,一式两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以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4.3不接受邮购资格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 9月 30日8时 30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 月30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学术报告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7.3 投标人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保利世贸中心西塔8楼
邮编:510335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8558535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丛伟
电话:020-37860721
传真:020-37658150
2017年 8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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