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人民政府建设手工艺品展示厅
和农副产品包装车间项目公开招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人民政府建设手工艺品展示厅和农副产品包装车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批准文号:乌中财购准字(ZJGKZB)【2017045】号;
2、项目编号:HCHHHT-CG-170815;
3、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人民政府建设手工艺品展示厅和农副产品包装车间项目;
4、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5、标段划分:全部内容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3)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9月05日至2017年09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点,下午15:00—17:00点到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肆套,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2.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建造师本人);
2.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6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7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8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注:如供应商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09 月 28 日上午9:30分前;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17年 09月 28日上午9:30分;
4、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京海 石瑾璐
电 话:0471-4661199 13948711199 18004717297
电子邮箱:13948711199@139.com
采购单位: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金天龙
电 话:13847843781
2017年09月05日
n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