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评价报告表编制服务(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评价报告表编制服务(第三次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700C29N2669
日 期:2017年9月20日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评价报告表编制服务(第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人式:
2.1项目概况:
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建设在1999年与珠海电厂同期建设完工,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需补做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影响的论证,根据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2017年3月20日《关于抓紧办理电厂码头专用水域使用权的通知》要求,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权证书》于2016年3月28日已到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及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的要求,补充完成原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内重件码头和油码头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编制工作,专题报告按二级论证要求编制。用于补办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内重件码头和油码头《海域使用权证书》和办理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港池《海域使用权证书》的续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②投标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于国e招标采购平台www.ebidding.com下载报名申请文件,按公告后附格式编制报名材料,其中必须包括:
A、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
B、报名资料(可编辑的word格式),word格式主要是用于复制记录投标人的信息所用。
将上述报名资料上传国e平台,并发送短信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短信内容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提醒:请务必确认报名资料成功上传(上传后可以尝试下载打开阅读是否正常)。短信通知后,请耐心等待招标代理通知即可,无需电话通知或咨询进度。
④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a)登陆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b)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购买手续。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海洋局颁发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丙级及以上),并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丙级及以上)或测绘局颁发的测绘资质(丙级及以上)。
4、投标人2012年至今应具有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编制业绩至少2项。(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2012年至今应具有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编制业绩至少2项。(提供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具备海域使用论证资质(丙级及以上)的单位牵头与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丙级及以上)或测绘局颁发的测绘资质(丙级及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本款1)-7)条的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应以具备海域使用论证资质(丙级及以上)的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方,牵头方应直接承担投标方应负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并对联合体的其他成员进行约束;联合体的其他成员等同于牵头方的分包商,应服从牵头方的约束,并与牵头方一道共同履行招标书和合同所规定的投标人应负的各项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的其他成员与牵头方之间产生的各类纠纷,由其内部协商解决,与招标人无关,并且不得由此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招标人有权进行调解。联合体的任何一个成员的违约行为,都将视为投标方的违约;招标人有权对此按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罚。投标方应受的处罚和应对招标人所作的任何赔偿,都将在招标人支付给联合体的牵头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另一方应向联合体牵头方/主办人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合同款的支付。
4、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1) 招标文件售价:见国e平台本项目相关信息;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国e平台本项目相关信息;
(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详见上述“A、国e平台 ④招标文件购买”说明;
(4) 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
5、投标报名:
(1)报名资料递交方式详见上述“A、国e平台 ②投标报名”说明;
(2)报名资料接收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上午9点00分开始至2017年9月25日下午16点00分止。
(3)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资料上传,经核查报名资料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下载招标文件,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
(4)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公告、自行核对并确认上传的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次性通过报名核查。若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存在缺失,导致不符合招标公告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除必要时,本项目不设澄清或补充资料环节。
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
话:(8620) 37860646、37860649、37860644、37860623
传
真:(8620) 87673286
联 系 人:张先生(13760863284;35326131@qq.com)、高先生(13249166634;13249166634@163.com)、陈小姐(15986353277;chenjian_165@126.com)、陈小姐(13640857909;gmgit2016@126.com)、杨小姐(13724008105;gmgit@qq.com;微信号:17876091482)
(2)投标保证金收取联系人及方式: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邮编:510080)
电 话:(8620) 37860649;传真:(8620) 87768198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3)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珠海市国际会议中心附楼4楼
电 话:13570618168;
联 系 人:于东
(4)关于国e平台操作咨询请联系国义招标电子商务推广部:
联系人:叶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 020-37860669、020-37860665
邮箱:
yeyunshi@ebidding.com ;lb@ebidding.com
7、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网址为:国e招标采购平台网站“www.ebidding.com”,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及粤电商务网“www.gdydb2b.com”。所有相关信息以国e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公布的为准。
8、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9、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上传或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详见《投标人注册手册》或登录国e平台官方网站查看详细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