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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龙发改[2017]111号、龙发改[2017]112号、龙发改[2017]113号、龙发改[2017]114号),已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龙门县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二)、建设单位:龙门县农业局
(三)、建设地点:龙门县龙江镇、平陵镇、永汉镇、龙城街道。
(四)、工程规模:计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000亩,其中龙江镇3000亩、平陵镇9000亩,永汉镇3000亩、龙城街道5000亩,工程造价为人民币24257527.94元。
(五)、工程建设周期: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六)、招标范围:龙门县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及及相关服务。
(七)、质量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五)、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且公示,且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未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然后进行报名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5、交易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总监岗位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8、已在广东省水利厅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终审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农业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2-7889706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2531833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988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