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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迁建)施工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粤发改资环函〔2017〕3114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迁建)施工(第二次招标) (二)招 标 人: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芦洲林果场 (四)工程造价:217322554.18元人民币 (五)工程规模:项目厂区用地总面积为96423m2,主厂房、冷却塔、烟囱、油罐区、综合水泵房等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本项目建设总处理规模为1600吨/日,本期工程配置3台55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2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带SNCR的“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吸收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设备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a。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主厂房、综合楼、办公楼、食堂(水上餐厅)、门卫、地磅房、坡道、烟囱(含3个钢内筒)、冷却塔、油罐区、综合水泵房、飞灰固化暂存车间、生产水池、一体化净水器、沉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区总图(道路、硬化、路灯照明、厂区照明、室外电缆沟、管沟、生活给水管网、污水管网、消防水管网、雨水管网等)、生活区总图(道路、硬化、路灯照明、厂区照明、室外电缆沟、管沟、生活给水管网、污水管网、消防水管网、雨水管网等)、消防工程、除臭系统中的所有管道的采购及安装、全厂桩基工程、钢结构工程及钢结构工程的设计、相关货物供货及安装调试、建筑施工,安装施工的管理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创国优工程费用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范围界定)。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 1.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确保“国家优质工程”。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广东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3.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13)个月 (八)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报名条件 2.1 A)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标准。 B)同时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安全员2人。 2.2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8)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9)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若无法通过二维码查询的,可通过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依据)。 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按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3544108499 招标代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680576679 邮箱:gongchen818@126.com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12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