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1线哈达图至海拉尔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工程
管理及养护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文件》补遗书第2号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7-GC0937)的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2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做下列补遗: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0、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更改为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进行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将确认函附进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加盖公章及签字确认后视为确认收到本补遗书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省道201线哈达图至海拉尔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09日
n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