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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
通信及电力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5623号文批准建设,并取得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初步设计批复(粤交基〔2016〕1362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入的资本金40%和国内银行贷款60%,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通信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起于丰顺县北斗镇(接汕梅高速公路),向西经丰顺县汤坑镇、汤西镇、八乡山镇、五华县郭田镇、河东镇,止于五华县横陂镇(接兴汕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本项目全长约40.1公里,互通立交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
2.1.2 招标范围
通信监理ZC-TXJL标:对影响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高速公路建设的通信线路迁改的施工准备【含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资料移交的全过程监理。
电力监理ZC-DLJL标:对影响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高速公路建设的电力线路迁改的施工准备【含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资料移交的全过程监理。
2.1.3 监理服务期
总工期暂定3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12个月、缺陷服务期24个月,最终工期以实际迁改工期为准。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类各1个标段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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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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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TXJL |
全线 |
1)电信长途线路20条
2)盈通线路1条
3)中国电信线路69条
4)中国联通线路20条
5)中国移动线路51条
6)国防光缆9条
7)广电线路8条 |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省外企业须已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登记(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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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DLJL |
全线 |
500 KV嘉榕甲乙线#133迁改工程、220 KV畲顺、畲棉乙线#54迁改工程、220 KV琴顺线#73-#78迁改工程、220 KV琴顺线#44-#46迁改工程、110 KV江桂线#35-#38迁改工程、35 KV水桂线#39-#40迁改工程及42处10 KV以下(含10KV)路线改迁工程处; |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输变电)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省外企业须已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资信备案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
注:以上改造工程量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数量,最终以实际迁改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在监理人员、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本次招标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与所投标段对应的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3.4(1)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备进场交易资格,办理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下同)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装订成册,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报名期间,某标段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收报名时间,或(2)依法重新招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27 号
邮 编: 510101
联 系 人: 阳生 喻生
电 话: 020-83658327 18928786473
邮 箱: dfhxm123@163.com
日期:2017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