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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溪河林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 名称:流溪河林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主要分布于广州市流溪河林场黄竹塱工区、三棵松工区、新群工区、红岭四个工区内。 1.1.3 设计范围:新建森林消防蓄水池10个、消防扑火通道19.87千米、林区防火道路10千米、防火瞭望台8座、航空消防基础设施400平方米以及森林消防码头180平方米。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施工图、出具效果图、现场服务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 。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7]346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由市林业和园林部门预算安排。 1.1.7 建设规模:新建森林消防蓄水池10个、消防扑火通道19.87千米、林区防火道路10千米、防火瞭望台8座、航空消防基础设施400平方米以及森林消防码头18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1762.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478.92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规范。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细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规划等编制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公路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或建筑专业(或相近)的中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公路、建筑、造价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投标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公路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投标报名 1.3.1 本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年10月17日至 2017年10月23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0月17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1:30,下午:14:00-15:30。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费用 1.4.1本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687700.00元。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报价。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乘以95%(即¥ 653315.00元),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投标人不得低于其个别成本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1.4.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1.4.3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预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概预算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签约合同价的0.2%;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1.6.2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7844262 地址: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流溪香雪大街3巷1号
1.7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1.7.2 邮政编码、地址:510960、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流溪香雪大街3巷1号 1.7.3 联系人:庾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844262 1.7.5 传真号码:020-87843309 1.7.6 电子邮箱:lxh87843631@163.comm
1.8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920、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360号 1.8.3 联系人:黄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37907789 1.8.5 传真号码:020-37907723 1.8.6电子邮箱:gzhs37907789@163.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865773 1.10.4 传真号码:020-83865773 1.10.5 网址:http://www.gzlyyl.gov.cn
附录1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成员 | 1 | 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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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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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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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总部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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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总部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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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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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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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本地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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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本地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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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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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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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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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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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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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ISO9000认证号、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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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简介(宜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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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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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