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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玉泉寺大殿保护修缮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涉县玉泉寺大殿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DDL201709021.招标条件本涉县玉泉寺大殿保护修缮工程已由河北省财政厅以冀财教【2016】104号、冀文物发【2016】143号、145号批准建设,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
涉县玉泉寺大殿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DL20170902
1.招标条件
本涉县玉泉寺大殿保护修缮工程 已由河北省财政厅以冀财教【2016】104号、冀文物发【2016】143号、145号批准建设,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招标核字[2017]199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涉县文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涉县境内。
2.2建设规模:涉县玉泉寺大殿保护修缮工程,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对大殿、院落及围墙的修缮,质量要求合格。
2.3项目估算价:244.34万元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投标单位须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单位和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予以证明。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版)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0日9时30分。
5.2开标日期:2017年11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涉县文物局
地 址:涉县行政服务综合楼
邮政编码:056400
联系人:张树艳
电 话:0310-3897872

招标代理机构:涉县正大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涉县商贸城计委楼
邮政编码:056400
联系人:赵群 陈杨
电 话:0310-3891238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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