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华冠勘查及地理信息资源中心项目(地块一、地块二)一期一标段已由燕郊高新区管委会以燕区经备字【20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华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华冠勘查及地理信息资源中心项目(地块一、地块二)一期一标段
建设地点:燕高路东侧、亚泰大街北侧
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含人防工程)为:42404.55m2;
其中:(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心(采空区)2:3132m2,地上3层,框架结构;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心(矿山污染区)3:3024m2,地上3层,框架结构;
(3)中色华冠勘察院:10598.12m2(不含人防工程),地上17层,地下1层,框剪结构;
(4)实验中心1:1928.95m2(不含人防工程),地上3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
(5)实验中心2:930.87m2(不含人防工程),地上3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
(6)岩土实验中心1:1656m2,地上3层,框架结构;
(7)岩土实验中心2:1380m2,地上3层,框架结构;
(8)岩土实验中心3:2538m2,地上3层,框架结构;
(9)质子磁力仪检测中心1:3215m2,地上3层,框架结构;
(10)质子磁力仪检测中心2:1968.6m2,地上3层,框架结构;
(11)质子磁力仪检测中心3:2076.6m2,地上3层,框架结构;
(12)电磁仪测量中心4:1968.6m2,地上3层,框架结构;
(13)电磁仪测量中心5:1968.6m2,地上3层,框架结构;
(14)地质灾害评估治理中心:2484m2,地上3层,框架结构;
(15)人防工程:3535.21m2
计划工期:2018年3月15日至2019年9月14日,共计548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建筑、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0月20日9:00至2017年10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7 日8时30分,地点为 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三河市贤人西大街216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华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巍
电 话:18511624242
招标代理机构: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京
电 话:180033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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