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电缆供应商资质能力常态化评估公告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要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启动控制电缆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资品类
序号
物资品类
评估标准
备注
1
控制电缆
《控制电缆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标准》
附件1
二、报名申请要求
(一)申请方式及地址
1、报名申请以现场提交方式开展,不接受以邮寄、快递、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的申请资料。
2、报名地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二)报名时间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每星期四(法定节假日除外)14:00-17:00接受供应商申请报名。
(三)申请资料要求
供应商现场报名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评估申请表纸质版(附件2)。
2、根据评估标准“必备条款”要求,准备申请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版,资料须与评估标准必备条款一一对应,内容应清晰、完整。
温馨提示:广东电网供应商评估报名暂时以现场提交方式开展,今后将逐步向在线远程报名的工作模式转变,具体的启动时间、报名方式将在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敬请各位供应商留意。
三、评估安排
根据供应商实际报名情况,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安排评估组前往供应商生产现场开展评估工作。
重要事项说明:
因控制电缆采用新发布的评估标准,因此,控制电缆以往的评估结果作废,已评估合格的供应商须重新提交评估申请。
四、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向参加评估的供应商登录“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或“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评估标准及申请表,并根据评估标准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不合格供应商在原则上半年内(自评估结果通知之日起为期半年)不能申请重新评估。
(三)供应商应对所提交评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原件、复印件的扫描件)。如供应商在评估全过程所提交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编造伪造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估资格或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再接受其提出的评估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罗工、
电话:020-851 25338、020-8512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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