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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华山路、榕江路部分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华山路、榕江路部分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汕龙发预[2017]41号批复单位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发展局招标人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
项目名称 华山路、榕江路部分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汕龙发预[2017]41号
批复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发展局
招标人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华山路、榕江路部分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17.10.20)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7)128

工程编号

440500201710200102

工程名称

华山路、榕江路部分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立项批文文号

汕龙发预[2017]41号

招标人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联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李杨、王工

联系电话

0754-88167125 88562658

工程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金砂东路-黄河路)、华山路(东厦北路-金新北路)、榕江路(迎宾路-龙湖沟)

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华山路(金砂东路-黄河路)、华山路(东厦北路-金新北路)、榕江路(迎宾路-龙湖沟)。其中:(1)华山路东厦北路至金新北路段长约407m,道路改造宽度39m,双向4车道主道+双向2车道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km/h;金砂东路至黄河路路段长约1465m,道路改造宽度18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km/h。(2)榕江路本次改造范围西起迎宾路,东至龙湖沟,全长约1025m,道路改造宽度15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道路建设总面积64472平方米,本次改造范围为沿线机动车道、沿线雨污水工程、部分道路的人行道及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7788.1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6359.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51.57 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华山路、榕江路部分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内的岩土勘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及以上勘察资质。2.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拟派负责人要求: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记录的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②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近三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5.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 需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同时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六、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信息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

交易场所

市中山路213号11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732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393

监察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3673

信息发布时间

2017-10-20

发布人 广东联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20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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