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湛江市]吴川市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吴川市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批复文号吴发改(2016)136号批复单位吴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吴川市公用事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1.招标条件本吴
项目名称 吴川市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批复文号 吴发改(2016)136号
批复单位 吴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吴川市公用事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吴川市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吴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发改投[2017]22号批复立项,吴川市人民政府以吴府函[2017]165号批复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按中央、省有关政策给予安排及地方财政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吴川市公用事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吴川市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吴川市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1)建设桥梁4座。其中江心岛廊桥下游加宽6.48米仿古风雨廊,加宽6. 48米行车道及仿古风雨廊,长190米,宽22.4米;上、中隔海桥拆除、重建,长150米,宽12米;山脚桥桥面加固维修,长150米,宽13米。

(2)建设江心岛生态特色公园1个,公园用地面积480亩,其建设内容包括:泥塑园、飘色展园、历史展览园、园林绿化、景观、娱乐文化设施等。

(3)市(镇)区道路改造6条:

①泰康路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污水排水等工程,道路总长530m,宽7m;

②解放路白改黑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旧路面整治、人行道改造、绿化、景观灯改造及沥青铺设等,长2.1km,宽45m;

③人民路白改黑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旧路面整治、人行道改造及沥青铺设等,长3.4km,宽45m;

④东风路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面铺设、房屋拆迁、道路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长2197m,宽30m;

⑤建兴路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面铺设、道路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长841m,宽20m;

⑥海港大道白改黑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旧路面整治、增设排污管道、人行道、绿化、景观灯改造及沥青铺设等,长3.2km,宽50m。(详见可研报告及相关资料)。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各个项目的资金可相互调配使用。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参考吴发改投[2017]22号文,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9834.4`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估算为35400万元,勘察设计费用估算为1200万元,暂列金额300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工程监理、征地拆迁、移民不列入总承包范围。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勘察设计内容

2.4.1.1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测绘、工程勘察、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4.2施工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验收、包保修等),施工范围包括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4.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5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460个日历天。其中:

2.5.1 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勘察设计工期:合计6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勘察设计方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报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

2.5.1.1承包人应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2.5.1.2各阶段的工程勘察与设计周期同步进行,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

2.5.1.3 勘察周期须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由中标人自行安排。

2.5.1.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及编制竣工图等相关工作。

2.5.2施工工期:合计40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除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外)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证书。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主办方须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联合体各方在同一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路桥或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师资格。

3.7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主要管理人员(1人1岗,不得兼任)还包括:设计技术负责人1名、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桥梁专业负责人1名、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

3.8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1人1岗,不得兼任)还包括:质检员3名、安全员3名、施工员3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

3.9 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和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建筑、道路、岩土、给排水、桥梁、造价等各专业负责人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

3.10 信誉要求(企业状况):

3.10.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3.10.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无论在任何地方,未被县区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注: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10.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无拖欠工资、无长期负债、无拖欠税款等。

3.11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交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查询包括投标人、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出具证明时间为公吿时间段内方为有效)

3.12 投标报名者必须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说明: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至少需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4.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4.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证明书原件。若为单位技术负责人报名,则还需提交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4.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无需提供原件核对)。

4.5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6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

4.7 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8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证或职称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9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4.10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在本单位注册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社保证明及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1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社保证明及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2 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拟投入本项目设计的各专业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建筑、道路、岩土、给排水、桥梁、造价)的资格证或职称证、社保证明及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3(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14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注: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应按要求提交以上报名资料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报名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2、投标人对以上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经济补偿

5.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5.2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7 10 27 日至2017 10 31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6.2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招标文件资料费2500元/套,售

后不退。

7.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7.1 凡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的报名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开标时间:2017 11 21 10 00 分。

8.2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 号开标室。

8.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11 21 10 00 分。

8.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 号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8.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6 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个,大于或等于3个均可直接参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媒体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吴川市公用事业局

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长寿路19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杨生联系电话:0759-558676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栋1010、1012

招标代理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59-3380589

2017 10 26


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政府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发布人 邓小姐
发布日期 2017-10-26
gdz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