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5598集中业务运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XTC-CZ-1741017)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5598集中业务运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5598集中业务运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磋商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5598集中业务运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项目 | 通过咨询形式,研究完成95598业务管理体系、运营管理体系、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服务支撑保障等“3体系1保障”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的设计与编制工作。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近5年完成过省级及以上电网95598客户服务的同类项目业绩;
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同一包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截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5、报名所需资料:
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公章胶装一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省级及以上电网95598客户服务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 9:00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
海大厦A座604室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六、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费用:
(1)所有应答单位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
(3)请各应答单位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与应答报价一并密封。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
海大厦A座602室
邮 编:010098
联 系 人:雎经理、阮雅娟(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0471-4675036
邮 箱:gxzb_sp@163.com
廉洁监督邮箱:nmdlzbgl@163.com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款项及保证金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810551149
行 号: 104191003568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471900165510588
行 号:30819103604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竞争性磋商报名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段号 | |
应答人名称 | |
邮编 | |
应答人详细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应答人开票信息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 |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1.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及公告要求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 2.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各应答人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3.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4.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