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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七批次集中采购项目(2017年第一批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竞争性磋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0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七批次集中采购项目(2017年第一批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编号:CJ-2017-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七批次集中采购项目(2017年第一批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CJ-2017-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七批次集中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七批次集中采购项目(2017年第一批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

(二)本次采购内容:2017年第一批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详见附表

(三)本次采购标段:第5标段

 

二、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通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经营许可范围应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符;

2、没有列入最新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不良行为暂停投标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名单;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力资源(提供企业简介);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具有近一年以上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9、供应商代表、签约代表必须为同一人且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1、可以为经销商,如为经销商,则必须具有经销渠道及能力,应出具经销承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相应代理文件;经销代理范围必须与所投标的物相符;  

2、如所投产品需具有强制认证证书或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试验报告,则应提供具有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强制认证证书证件或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试验报告;    

3、具有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

4、销售业绩:中国境内2014、2015、2016三年类似业绩销售合同3份及以上(复印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华侨酒店写字楼18楼 

(四)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拒绝接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号、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提供被授权人合法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3.提供企业简介;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仅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7.提供社保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8.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无工商违法处罚的记录证明截图打印件;

9.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回复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10.提供投标上年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1. “(二)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12.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以上资料须按要求顺序编辑目录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文件者拒绝接收。

(五)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会时供应商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到场,开会后由磋商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磋商会议时间:

详见采购文件。

 

六、磋商会议地点:

详见采购文件。

 

七、采购活动费用:

费用: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

成交供应商还需按照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不足500元按500元缴纳)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华侨酒店18楼。

联 系 人:姜 曼

电    话:0471-2535726     13245110004

电子邮件:nmghlzbgs@163.com

 

组织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白琳伟

联系电话:0471-3473023

 

 

2017年10月30日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七批次集中采购(2017年第一批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     附表  
(规格、型号、数量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标段号

招标人使用单位

物料描述

物料补充描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价、元)

最高限价 (元)

交货时间

5

直升机航检中心

稳像仪

倍数>16X,稳定补偿角≥±5°,机械陀螺稳定装置,3年免费保修

2

35000

70000

详见技术规范

直升机航检中心

航检相机

相机1台,全画幅2240万像素单反数码相机;镜头1个,EF100-400mm全画幅远摄长焦镜头。

1

36000

36000

包头(达拉特)超高压分局输电管理处

摄像机

2

2300

4600

集宁超高压分局输电管理处

数码照相机

28

2400

67200

包头(达拉特)超高压分局输电管理处

数码相机

2

5000.0

10000

直升机航检中心

航检信息分析移动工作站

i7-7700,512GB-SSD,GTX1070

2

30000

60000

集宁超高压分局变电管理处

无线遥视检查仪

1

27000

27000

合计

274800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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