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呼伦湖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南煤沟地质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本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呼伦湖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南煤沟地质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以扎政字【2017】133号批准按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资格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呼伦湖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南煤沟地质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扎财购准字(电子)【2017】00257号
采购文件编号:ZS-QCMZ-H-2017-30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呼伦湖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南煤沟地质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 | 1 |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环境治理、水体治理、生态治理等工程。具体规程规模如下: 建筑垃圾清运:54000 m3 生活垃圾清运:70804 m3 挖、填土:311748 m3 平整场地:120000 m2 护栏:2000 m 护岸毛石:190000 m3 绿化工程:280000 m2 道路:29101 m2 泵站:一座 垃圾箱:300个 照明系统:95000 m2 灌溉系统:280000 m2 给水系统:95000 m2 排水系统:280000 m2 2、运营内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的生态水体、绿化工程及道路附属设施的运营,维护。 3、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4、投资估算、资金来源 投资估算约总投资5979.42万元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195.8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债务资金4783.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80%,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5、合作期限、回报机制、股权比例 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社会资本=10%:90%。 二、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范围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呼伦湖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南煤沟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模式为PPP+EPC。 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设计-建设—运营—移交(Design - Build - Operate - Transfer,以下简称DBOT)模式。 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运营权、收益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项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3、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195.88万元,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社会资本=10%:90%。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额为:119.59万元,出资时间为:在投资协议中约定。 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相应的施工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 597942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财务状况
提供连续三个年度(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财务审计报告,且联合体每一成员都须满足以上要求);
3、投融资能力
投标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6000万元。(若为联合体,每一成员的投融资能力≥6000万元×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参股出资比例);
4、商业信誉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可以提供通过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彩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5、对社会资本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5.1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资质应满足以上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2业绩经验
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投融资业绩或运营业绩或PPP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或生态建设工程或环境治理工程)。
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6、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
6.2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出资(注:联合体成员中若有独立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可以不出资),且各成员的出资额占总出资额(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5%。联合体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加权总和确定。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8、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006室
3、申请人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21日上午9:30时前
地点:扎赉诺尔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会议室(政府大楼三楼)
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上午9:30时前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如有补充通知,请随时关注以上网站。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牛国强
电 话:0471-5223623
招标人名称: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联 系 人:郝丽颖
电 话:15705098798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n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