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绿色文化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海晏县绿色文化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晏发改【2017】1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晏县红河湾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通过申请县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晏县环城东路绿色文化产业园内
(2)招标内容:园区给排水、暖气管网、场地平整、围墙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2017年11月19日--2018年5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到17:30,在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介绍信、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证)复印件;近三年(2014-2016)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及企业法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投标人类似已完成工程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指定时间在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图纸另行收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org.cn)
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zwzx.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晏县红河湾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 系 人:余女士
电 话:15500641064
2017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