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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漳、韶赣、龙连、仁新、新阳、阳化、化湛、广中江高速公路
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现金险、雇主责任险、雇员忠诚险保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为潮漳、韶赣、龙连、仁新、新阳、阳化、化湛、广中江高速公路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现金险、雇主责任险、雇员忠诚险保险,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工作由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公司所属八个项目(各项目概况详见附件2)拟通过联合方式开展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现金险、雇主责任险、雇员忠诚险保险招标,投保人为各项目管理中心(管理处)。
2.2标段划分
本次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现金险、雇主责任险、雇员忠诚险保险招标共设八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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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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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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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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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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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CB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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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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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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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潮漳项目通车之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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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CB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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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至南雄公路(韶赣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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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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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7日零时起至2021年1月6日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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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CB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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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项目(龙川至连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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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龙连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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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龙连项目通车之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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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CB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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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仁化至新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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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仁新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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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仁新项目通车之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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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CB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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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新兴至阳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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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新阳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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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阳项目通车之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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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CBX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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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阳春至化州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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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阳化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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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阳化项目通车之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8日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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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CBX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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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化州至湛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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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化湛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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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化湛项目通车之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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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CB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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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中江高速公路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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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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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广中江二期项目通车之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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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标单位需与中标标段的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
2、保险期限如未明确具体起算时间的,起算时间以所承包标段项目通车的正式发文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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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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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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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
CCBX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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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若投标人为该保险公司之分支机构,须为该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或以上的分支机构,且具有开展高速公路保险服务经验;同一法人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及以上购买招标文件。
3、在保险业内具有良好的承保声誉和经营业绩;
4、投标人在承保安排、人员组织、方案设计、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保障和承保能力。
5、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证据和资料,证明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人有权对此进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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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对八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只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且仅需递交一份投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应位置明确所投标段的标段编号,如出现填报有误或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投标文件做否决处理。
3.3本次招标最多只允许中3个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同一法人单位的两家或两家以上分支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或不同法人单位的保险人组成的联合体。
3.5同一法人单位的两家或两家以上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只接受优先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单位的投标申请(以到账时间为准),其他单位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财产保险经营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及总公司授权书原件(如总公司作为投标人则不需提供,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2份等上述一套资料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分标段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各标段2份),其他资料复印件提交一套即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备进场交易资格,办理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3日上午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10 时 00分至11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送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有标段报名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所有标段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所有标段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 编:510101
电子信箱:80575928@qq.com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760896130,0768-3286813
附件:1、总公司授权书
2、项目概况
3、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4
4、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总公司授权书
投标人总公司全称 现正式授权
投标人全称 为潮漳、韶赣、龙连、仁新、新阳、阳化、化湛、广中江高速公路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现金险、雇主责任险、雇员忠诚险保险的唯一授权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提交投标文件、保险合同签订、执行和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我司同时证明 投标人全称
为省级分公司或以上的分支机构。
投标人总公司名称: (公章)
授权日期:
投标人须知附件
附件1 项目说明
一、广东省东山(闽粤界)至潮州古巷公路位于广东省潮州市境内,路线全长64.561km,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总投资约72.79亿元,计划于2017年12月28日建成通车。
二、韶关市曲江至南雄公路(韶赣高速公路)是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中京港澳高速公路和大广高速公路的连接线;是华东地区进入广东及珠三角地区最便捷的通道之一,也是继粤赣高速公路后广东与江西相连的第二条高速公路。韶赣高速公路于2007年9月28日开工建设,2011年1月1日建成通车,全长126.548公里,全线按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总投资68.78亿元。
三、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项目(龙川至连平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韶关市境内,路线全长约127.467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总投资约144.16亿元,计划于2017年12月18日建成通车。
四、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仁化至新丰段项目位于韶关市、河源市境内,路线全长163.933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起点至仁化互通立交段约35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其中起点至城口互通立交段约9.853公里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时,路基宽度24.5米,城口互通立交至仁化互通立交段约25.377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时,路基宽度26米;仁化互通立交至永兴(隆街)互通立交至终点段127.094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总投资约227.52亿元,计划于2017年12月18日仁博高速公路仁化(湘粤界)至韶赣高速公路段建成通车,通车里程约50公里;2018年底仁新高速公路丹霞枢纽互通(接韶赣高速)至永兴枢纽互通(接大广高速)建成通车,通车里程约114公里。
五、汕(头)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新兴至阳春段项目,路线全长85.777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分段采用100Km/h、120Km/h,路基宽分别为26m、28m,总投资约94.60亿元。项目采取分段通车方式其中阳春市春城至八甲段计划于2017年12月8日建成通车(约42.88公里);新兴簕竹至阳春松柏段计划2018年中建成通车(约42.897公里)。
六、汕(头)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阳春至化州段)主线起点位于阳春,顺接汕湛高速公路新兴至阳春段,依次经阳江阳春市、茂名电白县、高州市、茂名市,终点在化州与汕湛高速公路化州至湛江段连接。路线长约133.94km,其中主线长101.32km(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20Km/h),博贺疏港支线长32.62km(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00Km/h),投资约134.57亿元。计划2017年底主线、支线建成通车。
七、汕(头)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化州至湛江段)路线全长98.172Km,其中主线长45.825Km,起点起于茂名化州市石湾区,顺接云湛高速阳春至化州段,终点位于湛江吴川市黄坡镇,连接海湾大桥引桥公路(设坡头互通),K222+850~林屋枢纽立交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林屋枢纽立交~K269+111(终点)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全线采用120Km/h。兰海联络线(支线)全长52.347Km,起点顺接主线樟檬枢纽互通,终点位于湛江廉江市安铺镇顺接环雷州半岛一级公路(规划),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总投资约101.4亿,计划2017年年底通车。
八、广中江项目经过珠三角腹地的广州、中山、顺德、江门四地,全长67.314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33.5m,总投资约195.88亿元。全线共分三期建成通车,其中一期通车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二期计划通车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三期将与南沙港铁路同步建成通车。本次招标范围为二期工程,建安费总额约为23.5553亿元,(赤草至荷塘段)约17km。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附件2-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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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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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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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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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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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资质;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若投标人为该保险公司之分支机构,需为该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投标人在广东省内设有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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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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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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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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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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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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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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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业执照所列注册资本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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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总公司2014年至2016年的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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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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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总公司2014年至2016年的平均原保险费收入不低于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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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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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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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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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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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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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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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成功承保过1个保额在10亿以上或保费在100万元以上的国内基础建设项目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现金险、雇主责任险、雇员忠诚险)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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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专指高速公路、地铁、地方公路、城际轨道。提供保险单明细表或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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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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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成功处理过1个国内基建项目单次赔偿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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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专指高速公路、地铁、地方公路、城际轨道。提供理赔项目的赔款确认书、赔款协议、赔款计算书等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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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可提供自身(含下属分支公司)或所属公司的业绩,不含其它省级分公司的业绩;如投标人为总公司,可提供自身或其下属分支公司的业绩。同一法人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及以上购买招标文件;
(2)如为投标人参与共同承保的项目,必须是投标人作为首席承保人的业绩,金额仅计投标人的承保份额。
(3)承保时间指保险合同生效日;理赔处理时间指结案赔付的时间。两者均须在规定的期间内方被认可。
附录2-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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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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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没有被国家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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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近三年是指2014年7月1日至查询之日。
2、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2014年7月1日至查询之日。
第三篇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本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国家和广东省现行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2.1.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粤交基[2010]1373号文的规定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的如下内容:
(1)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如有);
(5)综合评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5)保险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应有效,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应位置填写了所投标段的标段编号,未出现填报有误或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第一个信封的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5.资格审查
(1)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的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对投标人最低要求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信誉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2)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否决其投标。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响应、商务及报价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报价的分值分别为5分、95分。
6.1 第一个信封的评审(合同条款响应、商务、技术方案)
6.1.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
6.1.2 商务评审
商务评标内容及具体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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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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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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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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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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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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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能力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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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
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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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超过20亿元(尾数不计)加0.1分,最高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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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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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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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至2016年度总公司平均原保险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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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5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总公司2014年至2016年平均原保险费收入每增加20亿元(尾数不计)加0.1分,最高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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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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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可提供自身(含下属分支公司)或所属总公司的业绩,不含其它省级分公司的业绩;如投标人为总公司,可提供自身或其下属分支公司的业绩。同一法人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及以上购买招标文件。
(2)如为投标人参与共同承保的项目,必须是投标人作为首席承保人的业绩,金额仅计投标人的承保份额。
(3)承保时间指保险合同生效日;理赔处理时间指结案赔付的时间。两者均须在规定的期间内方被认可。
6.2 第二个信封的评审
只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的评审。
6.2.1 初步评审
(1)报价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价大写表述正确无误;
(2)投标价未超过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第二个信封的评审,否决其投标。
只有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2.2 报价评审
(1)投标报价中的数量如出现遗漏或少报,如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属无效标范围或非实质性响应的将否决其投标。
(2)如报价文件所报产品内容或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则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投标报价中多报的不予减免;出现漏报的投标人,则要求投标人在原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漏报的项目。当基价与保费费率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保费费率予以修正;当保费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人如不接受,则否决其投标。
(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A.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报价表保险费合计数。
B.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
C.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D.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8×(1-下浮率)。
下浮率在第二信封开标前的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0%~2%)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个球,一次性摇出1个球,摇出1个球对应的下浮率即为本次招标的下浮率。
(4)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0.5;
其中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并且投标报价处于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7.投标文件的澄清
7.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2有关澄清、说明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及报价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
(2)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以注册资本金较高的投标人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3)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10.定标原则
10.1招标人应首先选择推荐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2当同一投标人在n个标段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
当n≤3时,则均可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当n>3时,则可推选为其中最高投标总限价最高的3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失去在其他标段中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10.3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4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发生以上第10.2和10.3 款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但该名候选人应无条件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所申报的费率及承保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11.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1.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1.2 开标记录情况
11.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1.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1.5 投标人排序
11.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1.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8 附件
12. 其他
在本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如投标人发生以弄虚作假或互相串通谋取中标等欺骗行为,一经发现,除按废标处理外,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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