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呼和诺尔镇自来水房屋建设项目施工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GC0256
1.招标条件
本陈巴尔虎旗呼和诺尔镇自来水房屋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陈巴尔虎旗呼和诺尔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呼和诺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陈巴尔虎旗呼和诺尔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自来水房(含房屋防水、隔音、外观造型)1座,总建筑面积160㎡;、水暖设备及安装;院墙220延长米(含铁艺大门)。具体建筑内容以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394,600.00元。
2.5工程质量:达到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建筑施工资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可以承接项目的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开标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或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附件中查找下载)、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递交,金额壹万圆整(10,000.00元)交于代理公司处,11月06号下午17:30分前截止。
中标人确定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5日内退回。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到我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两套。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向所有投标人发出澄清函,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所有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报名截止日期:2017 年 11 月 06 日 17 时3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1号(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办公楼3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所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代理于三日内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地址 | :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奋斗镇富强花园小区17号楼102门市 |
邮政编码 | : | 021000 |
联系人 | : | 姚东 |
联系电话 | : | 18147020276 |
2017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