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停电信息对外服务移动应用V1.0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002200000024509)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客户停电信息对外服务移动应用V1.0建设项目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客户停电信息对外服务移动应用V1.0建设项目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3. 采购模式:公开询价采购
4. 资金来源:其他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服务单位:中山供电局
7.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报价保证金(元)
1
客户停电信息对外服务移动应用V1.0建设项目
1
客户停电信息对外服务移动应用V1.0
47.06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
8000.00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同一法定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初步评审不通过处理;
3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具备相关或类似信息系统开发实施项目的实施成功案例,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范围内有技术支持服务力量,包括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6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3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下载。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供应商登记审核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方电网)020-85125297、020-85124329(广东电网)。
登记备案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报价文件递交信息
5.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报价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商务响应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1)电子版报价文件(线上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9时30分00秒。
5.2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采购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采购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业务咨询方式
项目负责人:魏俊锋 联系电话:0760-88398636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68号
项目联系人:甘永翠 联系电话:0760-88392536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顺通路3号03区211室
七、监督及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68号
邮 编:528400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0760-88816793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五)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
八、附件
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