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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五华县员瑾堤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五华县员瑾堤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华发改〔2017〕349号文】批复单位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编号:华
项目名称 五华县员瑾堤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华发改〔2017〕349号文】
批复单位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编号:华建施招2017-48号

1、招标条件

五华县员瑾堤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7〕3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铺设沥青道路全长约1800米,车行道宽12米(含交通标志线)

2.2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含招标前修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招标参考价:约6580196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01926.72元);

2.4工程地点:五华县城员瑾堤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月25日;

2.6承包方式:按实结算下浮6%;

2.7评标办法:采用平均值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省内企业必须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必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并获通过。

3.2信誉要求:

3.2.1、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以及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用人单位聘书)

4.1.4、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量员质检员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

4.1.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二代身份证

4.1.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关系

4.1.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近三个月(2017年7、8、9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以上4.1.2~4.1.7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1.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4.1.9、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4.1.10、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11、省内企业必须提交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12省外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分别装订成册并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7116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711616:0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

合格投标人于2017年11月7日至13日9:00时至11:30时,15:00至17:30时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2715: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同时发布。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办公地点:五华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六楼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753-443218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30323

日期:2017年10月30日

发布人 jamie
发布日期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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