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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揭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亨镇锡场镇埔田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2016年度揭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亨镇锡场镇埔田镇)项目已由揭阳市揭东区国土资源局、农业和林业局、财政局以揭东国土资[2017]33号文批准立项及揭阳市揭东区国土资源局、农业和林业局、财政局以揭东国土资高标[2017]2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和林业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范围:揭东区新亨镇锡场镇埔田镇;工程预算造价:约624.96万元;招标工期:为 120日历天;建设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5000亩。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说明书及工程量清单为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建造师必须为一级),并提供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农田水利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4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水利水电专业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各1名,上述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5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请于2017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广场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663-6195230)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居民身份证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④技术负责人农田水利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⑤拟投入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A、B、C证);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否则不予受理。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采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原有模式与电子交易模式同步进行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4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广场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663-6195230)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1月30日上午9 时 30 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揭阳市临江北路市政府大院后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和林业局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663-3198935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3286626
招标人: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和林业局
二○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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