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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项目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商。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
二、招标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
联系人: 谭文杰 联系电话: 020-8315589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邝工 联系电话: 1371179078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 020-83106760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
四、资金来源: 政府筹资
五、工程概况
该项目包括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需对上述8条线路进行规划测量,以满足广州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工程工期: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
2、招标内容:
完成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含交通衔接工程、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等8条线路各车站、区间等工程涉及的1:500地形图测量、E级GPS测量、建筑物规划放线、建筑用地拨地定桩、轨道中线及拨地定桩、规划监督测量、等级导线测量、D级(四等)GPS测量、三四等水准测量、极坐标细部点测量、纵断面测量、其他测量(按组日计算)。本项目测量成果必须满足广州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七、规划测量招标控制价为:
¥83213825.56 元。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6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1月7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1月13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
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2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见附件三。
3、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诚信档案(提供网站截图)。
4、投标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有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测绘资质及省建设厅核发的规划测量资格证书。
5、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省建设厅核发的规划测量资格证书的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在本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双方单位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凡满足本公告第九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自由报名,自由报名的投标投标人多于或等于
3名时,取全部投标人为该标段的正式投标人。
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层。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mtr.com”、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