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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日8时30分
至 2017年11月27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SASSO11708788
建设单位:东莞市新凤塘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工程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工程施工第四合同段
工程地址:东莞市
投资金额:522926880.98元
工程规模: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工程,桩号K35+854.100~YK52+930.000,路线全长17.064km,采用设计速度为10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50m,设特大桥6996.75m/2 座,大桥3297.78m/8座,设中隧道1207.5m/2 座(未含终点路段YK52+930~YK53+487清林隧道深圳境内531m),设平山互通、塘背枢纽互通(不含互通匝道)、桥陇互通、凤岗枢纽互通(不含互通匝道)、清林枢纽互通共5处。本标段为全线大桥预制梁的预制施工,预算金额约5.23亿元。
发包范围:K35+854.100~YK52+930.000,路线全长17.064km内大桥预制梁的预制安装施工,招标范围按施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全线桩号范围内预制桥梁的预制梁(预制、运输、安装)、支座、桥面现浇层、桥面排水、桥上防撞护栏和桥上设备基础、预埋管线、伸缩缝预埋件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12月20日0时0分
至 2020年6月6日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者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或者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人将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登记信息查询审查投标人是否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安全生产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证已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公路工程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 对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壹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
(2)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公路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累计不少于4年和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2年,年龄不超过55岁;
(4)必须为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的建造师;必须为登记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信息”中的人员;
(5)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该证已登记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6)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在资历表中说明)
(7)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27日9时3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17年11月27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评标商务标开标会时间:2017年11月30日10时0分
评标商务标开标会地点:大岭山评标基地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1月1日8时30分
至 2017年11月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
图纸费:110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89887168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1项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对于未能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企业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
a.法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等)等信息的登记手续,以及上述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
b.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备案信息的登记手续(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是否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状态为“是”,并且已登记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网址);
(3)同时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登记信息必须有效且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招标人将通过相关网站对投标人的信息进行查询核实,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核实和更新相关登记信息,保证各平台公示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
(5)没有正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7)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8)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然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9)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必须确保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效。因企业信息缺失、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或未及时提交查询申请,造成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查询结果过期或未有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2)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