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八号线一期、二十一号线候车亭新建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受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武汉市地铁八号线一期、二十一号线候车亭新建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一标段:HBDX-GKZB-201710-01-1
二标段:HBDX-GKZB-201710-01-2
三标段:HBDX-GKZB-201710-01-3
(二)项目名称:一标段:地铁八号线一期候车亭新建及安装项目
二标段:地铁二十一号线(后湖大道-沙口站)候车亭新建及安装项目
三标段:地铁二十一号线(军民村-金台站)候车亭新建及安装项目
(三)招标预算:586.275万元,其中一标段不超过194.4万元,二标段不超过199.875万元,三标段不超过192万元(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招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验收。
质量保修期:防水五年,其他三年,结构终身。
二、各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要求,且: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有建造公交设施相关的内容;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钢结构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亏损;
4.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内公交站亭类似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万以上,并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5.投标单位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提供在所在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7.投标单位须持有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之后企业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查询结果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8.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单位必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供营业执照;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10.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招投标和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纪录;
11.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招投标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可同时对本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提供不同的标段建设团队,否则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作出相关承诺。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昌八一路87号银海华庭办公楼A区422号)报名登记。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一次性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参加现场原件审核: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社保缴纳证明;4、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5、投标人供近三年内公交站亭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万以上;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四、投标及开标
2017年11月22日上午9:3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昌八一路87号银海华庭办公楼A区422号),同日上午9:30在该地点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伟华 联系电话:18971279718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 娟 联系电话:15926324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