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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番发改函[2014]255号批复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监理
项目名称 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番发改函[2014]255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七年十月


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函[2014]255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现对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4621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工 联系电话:1364034700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四、工程投资额:建安费约1311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电力管沟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配合佛莞城轨、规划地铁17号线等道路施工安排,协助处理电力管沟工程与道路产权单位协调的监理工作。负责本项目与新敷设电缆、光缆交叉施工的配合监理工作和负责与原有各类管线交叉的施工协调处理监理工作,按招标文件、图纸、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的工作范围。

3、招标规模: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内容,从110千伏官桥站西侧新出2回110千伏电缆线路,向南敷设至国康大道A2点,顶管穿越国康大道至A3点,沿国康大道南侧和西侧辅车道由南向北敷设至莲花大道A12点,埋管(顶管、电缆沟)穿越莲花大道至A15点,向北敷设至官桥加油站北侧新建电缆终端塔。线路总长约1.37km,其中新建电缆沟756m,4C排管124m,110kV顶管489m。破水泥路面2100m2,修复水泥路面2100m3,新建电缆接头井3个,电缆附件井6个,顶管井12个,地网6套,电缆标示牌88套,电缆标志杆6套,警示带5卷,警示牌4个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112 日至201711 6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117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11 13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附件四、五、六格式)。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 1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1)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84892221;(2)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cms/index.html?siteId=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广东建设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七年九月


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

资格审查文件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月
重要提示

一、实施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

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有效性审查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查询操作。

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3.1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1.3.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全部原件资料装订在正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若未标明正、副本的,以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所在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正本)。

1.3.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4.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4.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4.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4.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4.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4.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4.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4.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5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5.1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进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视为已通知至所有投标人。

1.5.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三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5.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须提交的书面资料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根据附件一《资格审查表》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日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审查项目

须审查的资料

审查结果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附件四、五、六格式)

投标申请公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证书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注册执业单位

5

投标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投标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7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诚信备案信息

8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7.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核对原件

8

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核对原件

监理合同

核对原件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核对原件

9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cms/index.html?siteId=1)。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四: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司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司参加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 (人名) 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司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为准。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


附件六: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同志(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代表本企业参加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有关活动并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本公司对于其在该工程投标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均予以认可。

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相关附件公告-110千伏官桥输变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监理(网上下载版).doc
发布人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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