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厂用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LDCG-2017-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厂用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路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厂用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情况:
2.1采购预算价:340万元
2.2采购内容:分散布置的保护及自动装置、10kV金属铠装式高压开关柜、
低压变压器、户内金属封闭抽出式低压开关柜等
2.3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地点:大安市安广镇
2.5供货日期:按甲方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的设备需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有效的(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指2014,2015,2016);
3.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8日 ,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需持(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5)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南关区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平阳街912号同心大厦二楼202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路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与旷达路交汇长春路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邮 编:130000
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177900066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2号214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霍女士电 话:0431-8112146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大安市现代星旗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