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分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现场辅助性工作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T017JFR310C11506BD
2.2项目名称:华东分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现场辅助性工作外委项目。
2.3项目概况:由工程公司总承包的福清5/6号机组、821Z项目、田湾3/4号机组等核电项目的调试业务和由华东分公司承担的卡拉奇 K2/K3项目等项目调试工作在2018年将陆续展开,华东分公司在职辅助工作人员有限,无法满足各调试项目和海盐本部的综合服务、仓储管理、信息文档、司机等工作的用人需求,为缓解华东分公司上述辅助工作的用人需求,同时降低用工成本,特申请将华东分公司上述专业工作委托给能够提供综合服务、仓储管理和信息文档工作的专业承包商来承担。
2.4招标范围:承包商负责为由工程公司总承包的福清5/6号机组、821Z项目、田湾3/4号机组等核电项目和由华东分公司承担的卡拉奇 K2/K3项目、调试新业务等项目提供综合服务、仓储管理、信息文档、司机等辅助性工作,承包商配备的所有人员应具有至少1年以上的核电相关辅助性工作经验。
2.5 服务地点:海盐、福清、广元、田湾和巴基斯坦卡拉奇等核电现场
2.6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若承包商在合同结束后服务效果达到合同续签条件,再续签一个合同周期,即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2810005600252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华东分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现场辅助性工作外委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7年11月3日12:00 — 2017年11月8日12:00(北京时间)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D座地下一层评标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17 年12 月 6 日 9 :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的相关财务、技术、服务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综合管理、仓储管理或文档管理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