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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大楼整体修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大楼整体修缮招标公告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大楼整体修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大楼整体修缮已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大楼整体修缮招标公告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大楼整体修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大楼整体修缮已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

1)路灯管理所大楼投入使用较长(2005年至今),天花多处已出现发霉、渗漏现象,需更换铝扣板天花,部分楼板做防水处理;

2)我所现用的强弱线路敷设凌乱,且电线难以满足日益增大的用电负荷需求;

3)13楼急修中心根据运维部的工作计划开展,19楼档案室改造根据综合部的工作计划开展;

4)新增强排烟管道主要是加强我所大楼的加压、送风以及强排烟系统,进一步完善大楼消防设施。

二.招标范围:路灯管理所大楼整体修缮

三.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设一个标包

注:

1.具体标包划分和招标范围详见标包划分表和报价清单。

2.标的物描述:

1)天花更换;

2)管线改造;

3)13楼急修中心改造(含三遥机房)和19楼档案室改造;

4)新增强排烟管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能提供最近3年内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

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

5

非联合体投标。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7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工程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1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1

投标人在商务偏差表中未对付款条件提出偏差的,未对履约保证金金额或有效期提出偏离的。

12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3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4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2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3

投标申请报名单位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且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4

施工负责人具备投标项目执业证书且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备注:(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相关登记工作,未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八楼,天河城东门对面)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一式两份(盖章)(见附件);

(2)企业或事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一式两份(盖章签名);

(5)第(1)至(4)项报名资料按照上述的顺序装订为一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只接受刷卡或支票,售后不退。

如需要开增值税发票,另请提供以下资料一套(资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或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通知))。

注: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为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不是半年),超过180天未抵扣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不能作废不能红冲,请付款方务必在抵扣期内处理专用发票。

5.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及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

联 系 人:杜工

电 话:020-3406832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020-87518582

招 标 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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