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江门市]江门市高新区得发路(五邑路-金瓯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江门市高新区得发路(五邑路-金瓯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江海发改统计[2017]15号批复单位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招标人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类
项目名称 江门市高新区得发路(五邑路-金瓯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江海发改统计[2017]15号
批复单位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招标人 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江门市高新区得发路(五邑路-金瓯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江门市高新区得发路(五邑路-金瓯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以 江海发改统计[2017]15号批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改造路段长665米,宽24米,道路设计采用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

项目估算总投资: 2243.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898.21万元

总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交通、照明、排水等工程

招标内容:道路、交通、照明、排水等工程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江门市高新区得发路(五邑路-金瓯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标段编号: JM1721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江门市高新区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江门市高新区得发路(五邑路-金瓯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江门市高新区得发路(五邑路-金瓯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3日08时30分 至2017年11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

4.1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1月03日08时30分 至2017年11月09日17时30分 ,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7年11月27日09时30分 ,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7年11月12日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17年11月27日09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09时30分

投标人近3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 投标人近3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民营经济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人:

何小姐

电话:

0750-3866661

电话:

0750-3801000

2017年11月03日

发布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1-03
gdz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