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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标识牌-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标识牌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建设

1. 招标条件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标识牌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计划工期:2018228日首批交货。

3. 招标范围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系统设备及部件标识牌、保健物理区域安全标牌、工业安全区域安全标牌、环境应急区域安全标牌、消防区域安全标牌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应具有相似项目的业绩经验。

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8日至20171114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田湾核电站现场综合办公楼601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

  5. 电汇购标款底单复印件;

  6. 投标保密承诺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须电汇购标款,不接受现金,汇款后概不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标识牌购标款(投标人名称)”。招标人收款公司名称及账号: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连云港核电站支行,账号:484558209199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完成注册和报名,同时在线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件:签署的投标保密承诺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130930分,地点为田湾核电站现场综合办公楼702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需要投标人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2)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

道核电南路9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魏建勇

电 话: 0518-82246726

电子邮件: weijy@jnpc.com.cn


2017113



附件下载:投标保密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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